► 有選修通識微學分課程的同學請留意,如您所修習之通識微學分課程「通過」之時數累計達18學時,且欲採計學分者,請填寫【微學分課程申請自主學習課程開課暨學分採認申請表】,於9/10以前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R307辦公室,才算完成學分採認之申請。
► 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後,由本中心統一彙整通過學生名單, 並送交教務處辦理開課事宜,學生課表會自動出現一門跨領域「自主學習課程」,期末該課程成績會顯示「通過」,該課程學分數若累積至2學分 (36學時) ,則可採抵為本校通識選修課程任一領域學分。
【小提醒】
1.修習且通過微學分課程的同學如欲取得正式學分,必先填表後,送交通識教育中心審核。
2.詳細規定請參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微學分課程試行要點」
3.「微學分課程」≠「微型學分學程」
微學分課程:單指1門課程,修畢後,若「通過」時數累積達 18 學時,得檢附「修畢微學分課程申請自主學習課程開課暨學分採認申請表」向通識中心提出自主學習課程開課申請,當學期末「自主學習課程」將以「通過」納入成績單中。
微型學分學程:非單1門課程,而是由多門課程設置成1個至少6學分的「微型學分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