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所修習之微學分課程經授課老師考評為「通過」之時數累計已達18學時,
且欲採計學分者,請先填寫【微學分課程學分採計認證申請表】,
於 113/9/13 以前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R307辦公室,才算完成學分採認之申請。
PS.為鼓勵學生提出申請,本次認證請於9/13(五)17:30前至通識中心,
本中心確認通過的時數後,會直接列印申請表請學生簽名,
即完成認證申請程序,可不需先自行備妥申請表喔~
► 經本中心審核通過,開課後,於開課當學期結束後,學生可取得1學分為單位之跨領域課程「自主學習課程」之成績,「自主學習課程」之學分,其可採抵為本校通識(非核心)選修課程任一領域學分。
► 學生於「自主學習課程」取得之學分,由本中心統一彙整通過學生名單, 並送交教務處辦理開課事務;開課成功後,學期末將以「通過」登錄於成績單中。
【小提醒】
1.「微學分課程」≠「微型學分學程」
微學分課程:單指1門課程,修畢後,若「通過」時數累積達 18 學時,得檢附「修畢微學分課程申請自主學習課程開課暨學分採認申請表」向通識中心提出自主學習課程開課申請,當學期末「自主學習課程」將以「通過」納入成績單中。
微型學分學程:非單1門課程,而是由多門課程設置成1個至少6學分的「微型學分學程」。
2.微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附檔「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微學分課程試行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