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
為迎向 2030 雙語國家政策,教育部與學術交流基金會合作,協助台灣高等教育英語授課發展,提供全方位專業英語教學培訓課程,成立全英語授課專業支援團隊,協助提升大學雙語教學環境與品質,提供更多元英語學習資源。每一年舉辦海外培訓計畫提供本國籍教授英語授課教學法與專業協助並加強與美國文化的連結。
二、目標
⚫ 專業培訓:學習 EMI (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 之理論架構與實際教學觀摩,並提供本國籍大專校院教師多元教學專業技巧知能。
⚫ 分享平台:參與教師們於培訓及返台後,分享彼此教學經驗及激發創意。
⚫ 國際知能:充實本國籍大專校院教師國際化知能,延展國際化校園與海外交流機會。
三、經費補助
活動由學術交流基金會與教育部合作舉辦,將提供 60 位 EMI 教師進行海外培訓,須由各校統一薦送教師參加,經主辦單位審查錄取者將獲其全額學費補助,其他費用如來回機票、美國住宿、日支費等費用則由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經費提供。研習地點為美國四所大學: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UC San Diego, Columbia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Maryland; 研習時間為2025年1月或2月。
四、薦送資格:(1. 與 2. 皆須具備)
1.具我國國籍之大專院校現職專任教師。
2. 曾教授 EMI 課程至少一年以上或已經向服務學校提交預計於 114 學年度至 115 學年度間於服務學校開授 EMI 課程之計畫。
3. 加分條件(非必要條件):曾參與 Fulbright 支援團隊或者各大專院校舉辦之 EMI 相關課程及活動。
五、申請方式:
1.本校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7 點截止,請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以
a)紙本傳送 1 式 3份至通識教育中心(英才樓307室),
b)電子檔案請以 Word 及 PDF 各一份同步寄送至ysshih777@mail.ntcu.edu.tw 信箱,主旨請註明「系所名_教師姓名_113EMI 海外培訓報名」,a 與 b 皆須傳送視為完成報名申請。
2.相關研習資訊、申請資格、薦送時程、應備文件及回國義務及10/8線上說明會錄影檔案等,請參閱計畫官網: https://taiwan-etaprogram.org/emi-development
3.注意事項:如缺件或不符徵件規格則不予申請。本中心將以 EMI 教師代表/ 新聘教師符合 EMI 專長/EMI 種子教師名單上之申請人為優先薦送對象。
六、錄取教師權利與義務
1. 參與行前說明會 將於 113 年 12 月線上辦理,由學術交流基金會與國外合作學校說明進修學校課程及學習 環境等相關事宜;辦理細節將由學術交流基金會另行通知。
2. 返台後參與結訓線上分享會
(a) 時間:114 年 5月至 6 月擇期辦理。
(b) 對象:全國大專院校有志於發展 EMI 課程之教師
(c) 實施方式:由參與計畫教師遴選數位教師,於海外研習分享會口頭發表分享海外進修心得及返國後應用所學於教學之經驗與心得等相關成果。
3. 開立 EMI 課程 參與計畫教師返國後,應於兩學年內(114 至 115 學年之間)至少開立一門 EMI 課程,以及履行服務學校訂定之相關義務(如參與校內EMI擴散或培力活動),並且此義務由學校監督。
4. EMI 教學實施與分享會
(a) 時間:114 年 5月至 6 月擇期辦理。
(b) 地點:暫定於學術交流基金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45 號 2 樓)
(c) 對象:全國大專院校有志於發展 EMI 課程之教師
(d) 實施方式:由參與計畫教師遴選 2 至 3 位教師,於經驗分享會口頭發表分享海外進修心得及返國後應用所學於教學之經驗與心得等相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