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有關本校通識護照獎勵,實施方式為大學部學生只須在通識護照小冊子(大一入學時已發放)寫下活動內容與心得達 8 次,得持通識護照至通識教育中心領取獎勵品~

【通識護照認證之活動類型】 

1.藝文活動:

參加國內外公私立社會教育文化機構(如博物館、美術館、文化局等)、學校(大學校院為限,含校內)、團體(如學會、文教基金會)等所舉辦之各項藝術、文化、教育活動(如演講、展覽、表演活動,生態考察等),可於護照蓋活動單位章、蓋紀念戳章、黏貼門票,並寫上心得。

2.志願服務:

(1)根據修習課程規定或自動到相關公私立機構從事無酬志願性服務工作,超過四小時以上。

(2)參加志願服務後,由服務機構在通識護照內頁留下記錄,登記服務內容與時數,並蓋認證單位章。

3.其它經由本校導師、任課教師、輔導教官指導或推薦參加之認證活動。

4.參加本校 language corner 6 堂可認證為 1 次,12堂 2次......依此類推。

 

【通識護照獎勵】

1.參加活動並寫下活動心得達 8 次,得持通識護照至本中心兌換 1 份獎勵品,達 16 次為 2 份。

2.通識護照認證期間為大一到大四參加之相關活動皆可累計。

今年度目前還有 5 份禮券 (1份為200元) 可以兌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