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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全英语授课EMI操作定义:

         EMI系指在英语非母语的教育机构( non-English speaking institutions)提供的學習课程,其内容的传递、师生互动、學習及學术支持教材、學習成果 展示與評量 100%使用英语。相关原則说明如下:

  1. 着重于语言學習而非专业學科内容之英文课程不应列为EMI课程,惟ESL、EAP或ESP课程之重要性应予以重视,且英文教师系推动EMI课程之重要支撑。换言之,大學推动EMI相关计畫时,应重视英文课程及英文教师。

  2. 就EMI课程而言,授课内容、师生互动、學生學習成效之呈现(例如口头简报或报告)及評量需以全英方式进行。學生间之互动在特定情况下可使用中文,例如于分组讨論时得短暫使用中文以利创意发想與脑力激盪。但學生仍需以英文提出其讨論成果,且当學生的英文能力有所提升或选择更多EMI课程时,应鼓励學生在课堂讨論时更常使用英文。 

  3. 學生在课堂使用其他语言的方式與情况应予限定,學生在分组时之互动可使用其他语言,以利彼此间的理解與创意发想。但教师仍应确保至少70%班级沟通是以英文进行

  4. 高品质的EMI课程应鼓励學生尽可能地以英文进行口說與書写. 

二、教學目的:

        EMI之目的应是培养學生毕业时,具备有在學术界或职場中流畅使用英语沟通、表达专业的能力。

三、教學方法:

        教师语言意识、學生小组讨論及国際學生参與,是EMI的三大成功关键,此外并提供针对师生的支持與互动建议如下:

  1. 教师语言意识:教师在教學过程必须具备高度的语言意识(language awareness),了解当下使用语言为英语而非中文,以同理心、學習者
    中心的角度进行教學。

  2. 學生小组讨論:在教學过程中尽量给予學生小组讨論交流的时间,鼓励采英文讨論(必要时可辅以中文进行,报告时則应采取全英文发表),
    增进學習参與感并有助教學成效。

  3. 国際學生参與:若能在教學分组或分班时加入国際學生,使學生组成多元化,将有助于促进學生自然而然地以英语进行讨論,进而強化EMI
    效果。

  4. 強化协助措施:推动EMI 课程时,必须提供學生更多英语學習之协助,例如同时提供學术英文课程(EAP)供學生修读等,以确保學生能
    达到與中文學習相同的學習成效。

  5. 英语专业教师:英语专业教师扮演重要角色,虽然英文课不界定为EMI,惟EAP/ESP 等课程系推动EMI 之重要支援,學校除了提供英语
    能力教學课程外,可引导英语专业教师與专业系所教师合作开设EAP/ESP 等课程,同步培养學生英语能力、专业能力。

  6. 明确說明原則:课堂一开始便应明确說明教學进行的原則,包括师生全英语互动、小组讨論方式、报告與作业缴交规范等,让學生有清楚的依
    循准据并建立正确的學習态度。

  7. 正向教學氛围:全英语授课并非代表在教學现場禁止使用英语以外的语言,课堂应营造正向教學氛围,避免造成教师或學生过度壓抑,反而对
    教與學带来負面影响。

  8. 同儕观课回馈:學校可视情况推动教师同儕观课,观课重点在于协助與回馈教學,而非督导或成效考核,目的是提供教师间友好的教學支持机
    制。

四、基础能力要求:

  1. 教师:教师具备CEFR B2 等级的說写听读能力,是EMI 的基本条件,以确保在课堂上能清楚教授专业知识,并流畅地與學生进行互动讨論。

  2. 學生:

  • 掌握起点能力:學校应在學生入學时即掌握其英语能力之評估,一方面有助了解能力成长变化,另方面可作为教學分班或分组之参考。

  • 學科领域差异:一般而言,學生具备CEFR B2 等级的能力,是EMI课程有效學習的起点,但依据學科领域略有差异,以理工學科撰写实
    验报告與人文學科撰写申論报告为例,二者在說写听读的能力要求上可能有所不同,课程规划时可视情形弹性調整。

  • 放宽學習门槛鼓励修習并辅以支持系统:为了让學生有更多机会培养专业的英语沟通能力,在學校提供完备的學習协助措施下,可适度放
    宽上述CEFR B2 的學習门槛,开放學生嘗試全英语學習的可能性。并应同时提供學生英语能力提升及修读EMI 之充分语言及专业學習支持系统與资源。

资料来源:教育部「大专校院學生双语化學習计畫」網站;更多大专校院學生双语化學習计畫全英语授课( EMI)指引,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