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15 | 【轉學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通識學分抵免申請作業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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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通識學分抵免申請作業說明
- ◆依據本校「學士班學生抵免通識課程學分實施要點」辦理(下載連結:http://ge.ntcu.edu.tw/rule.php?pg=1&t=4)。
- ◆通識課程學分抵免科目如下:
- ◆語文通識課程:中文閱讀與表達、英文。
◆通識選修課程:非核心之社會人文領域、數理科技領域及藝術陶冶領域 - ◆抵免選修課程學分之原則規定如下:
- 1.科目名稱、內容相同者。
- 2.科目名稱、性質相似,且課程大綱內容相符達百分之六十以上者。
- 3.科目名稱、性質無法初步判定相符百分之六十以上者,須經本中心相關會議審議通過者。
- 4.以一科抵一科或二科抵一科為限。
- ◆抵免選修課程科目學分數規定如下:
- 1.學分數相同。
- 2.得以多抵少,但抵免後以較少之學分數登記。
- ◆欲抵免之本校選修課程屬全學年者,可先抵免上學期或下學期課程,惟應將尚未抵免之上學期或下學期課程修讀及格後,始得計入通識畢業學分;未完成者其已抵免之上學期或下學期學分,仍不得計入通識畢業學分。
- ◆通識核心選修課程之學分不得申請抵免,惟係曾於本校肄業之學生不受此限。
- ◆學生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附下列「紙本文件」,依本校抵免流程,郵寄至教務處。相關附件資料擬請教務處轉交至本中心。
- 1.本校教務處之本校「抵免學分申請書」(需至校園資訊系統申請,申請步驟可參考附件)。
- 2.欲抵免之(通識)課程教學大綱(含本校及原校)。
- 3.本校「通識教育中心抵免通識課程學分檢核表:每一抵免科目須填列乙份(下載連結:http://ge.ntcu.edu.tw/rule.php?pg=1&t=4)。
- 4.中(英)文歷年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成績單應標註成績及格之標準,未標註者不予受理。
- ◆相關問題請洽本中心承辦人:
- 1.通識選修課程問題博雅教育組黃小姐 04 22183242。
- 2.中文閱讀與表達課程問題學習資源組江小姐 04 22183529。
- 3.英文課程問題外語教育組潘小姐 04 2218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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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生通識課程)申請已修及格學分抵免通識課程操作說明_1100913.pdf
(新訂)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士班學生通識選修課程學分抵免實施要點_1091228.pdf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通識選修課程學分抵免檢核表(公告版)_10912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