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語授課獎勵要點
一、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英語授課課程,以提昇本校國際化,增進本校學生國際視野與英語能力,並鼓勵外國學生至本校就讀,特訂定本要點。
二、鼓勵本校專任教師授課課程全程以英語授課,其授課時數以一點五倍計算,選課人數達七十六人以上,授課時數以二倍計算。若核計後,超過校內規定可支領超支時數,於學期末另行造冊核發;課程如二人以上教師共同授課,則按實際授課時數比例核計。全程以英語教學方式授課,其方式包括採用英語書籍及教材、講授、研討、報告、作業、考試評量等皆採用英語方式為之,提升學生聽、說、讀、寫英語能力。
三、各系(所、學位學程)經系所級課程委員會認定有必要為英語授課之科目,教師有意全程以英語授課者應填具申請表及檢附英語授課大綱、英語授課教材及其他相關輔助教學資料向開課單位提出申請,經開課單位課程委員會審查,並經開課單位主管及院長核章後,送教務處審查。其教學大綱應以英語撰寫,並於開課資料上註明「全英語授課」。申請作業時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一)申請表
(二)英語授課大綱
(三)英語授課教材及其他相關輔助教學資料
四、提出全英語授課獎勵之教師需於學期末繳交至少一次上課教學錄影光碟或學期中舉辦一次教學觀摩,以供檢核。開設全英語授課教師,開課當學期應至少參與一次校內外舉辦有關英語教學工作坊或研習等活動分享教學心得。
五、為維護教學品質,申請全英語授課之課程,該課程期末教學評量成績未達三點五分者,應向開課單位提出教學改善方案,該課程方能再提出申請。
六、開設全英語授課教師應於學期結束後提供「授課經驗報告書」送開課單位課程委員會備查,並作為推動英語授課課程規劃及檢討改進之參考。
七、每位專任教師每學期以全英語授課之課程以二門為原則。如有教學需要,至多得再開設一門課程,惟此課程以學士班課程為限。
八、英語學系之教師及各系(所、學位學程)開設之外語相關課程不適用之。
九、本要點獎勵之經費由校務基金款項下支付。
十、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